關于征求《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印刷工業(征求意見稿)》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加快建立和完善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業單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我部決定制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印刷工業》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編制完成標準的征求意見稿。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現就該標準征求你單位意見,請研究并提出書面意見,于2018年5月29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我部,逾期未反饋的按無意見處理。標準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zhb.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同時也可登錄國家排污許可申請系統
(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進行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試填報。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牛皓、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政編碼:100035
電話:(010)66103155
傳真:(010)66103146
聯系人:華東理工大學張巍
通訊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
郵政編碼:200237
電話:(021)64252978,13817096900
電子郵箱:zhangwei@ecust.edu.cn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8年4月27日
解讀:《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印刷工業》(征求意見稿)這些你要了解 ?
首次發布
對于印刷行業來說,《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印刷工業》是首次發布,此次標準是由生態環境部組織制訂。本標準對于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印刷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對于印刷企業來說,環保不能有絲毫懈怠,還需將綠色環保工作進行到底。
標準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印刷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合規判定的技術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排污單位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印刷工業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及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報系統中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印刷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溶劑型油墨或者使用涂料年用量80噸及以上,或者使用溶劑型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包裝裝潢印刷排污單位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印刷工業排污單位中,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參照本標準執行,待鍋爐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發布后從其規定。
本標準未做出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印刷工業排污單位的其他產污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