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十個嚴禁”
發布時間:2018.02.13 新聞來源:山東德州新華印務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次數:
1.嚴禁同城部門(單位)之間用公款相互宴請;
2.嚴禁在居民小區或寫字樓搞“一桌餐”吃請;
3.嚴禁以年終總結、請示匯報等名義公款聚餐;
4.嚴禁在機關或企業食堂、內部賓館和培訓中心等地方公款吃喝;
5.嚴禁以各種名義套取資金用于吃喝送禮;
6.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
7.嚴禁超標準、超范圍公務接待;
8.嚴禁在私人會所或高消費娛樂場所安排吃請或參與、接受他人安排的吃請;
9.嚴禁組織、參加以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等名義舉辦,可能涉及公款公權,明顯具有小圈子性質的聚餐;
10.嚴禁組織、參加其他違反規定或有損形象的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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